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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出台政策扶持社区集体股份制经济

时间:2012-06-17 15:52 阅读人数:

  本报讯(刘德英) 日前,集美区出台《社区集体资产改制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税收优惠等方式,扶持原村民集体资产改制,推进 “村改居”股份经济改革,加速实现社区居民“居住社区化、资产股份化、职业非农化、生活社保化”进程。
  今年,集美区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在已实实施的杏林街道曾营、侨英街道叶厝2个试点社区的基础上,推广推进集美区5个(侨英街道浒井社区、灌口镇黄庄和铁山社区、杏林街道内林社区、杏滨街道西滨社区)“村改居”社区的的原村集体资产改制工作。与此同时,将同步加大对改制后原村民集体股份公司或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方案明确指出,在原村民集体股份公司或合作社建立后的五年内,缴纳税收的区级留成部分全额返还;还将积极创造条件为改制后的原村民集体股份公司或合作社争取二、三产业发展用地。此外,集美区还将加大对“村改居”社区改制后的公共财政投入,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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