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6-04 10:36 阅读人数:
本报讯(陈琦辉) 近日,集美区研究修订《区长律师团管理办法》,进一步增强区长律师团的服务职能,加强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区政府还聘任了新一届区长律师团。
本届区政府区长律师团有三个特点:一是制度更完善。新成立的区长律师团,10名律师均在厦门执业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同时增设了首席律师。二是运作更规范。首次明确区长律师团成员不得代理与区直部门、镇街、区属企事业单位有利害冲突的事务。另外,指定办理的法律事务与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时,应申请回避。三是工作范围更广泛。首次明确区长律师团成员参加区领导接待群众信访活动,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协助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