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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41条不准

时间:2012-04-22 16:02 阅读人数:

  本报讯(吴会明) 4月18日,集美区召开《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对照检查动员部署会。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建荣出席并做动员讲话。
  国家纪委于2011年5月23日颁发实施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分八个方面共41条不准等内容,成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履行职责的行为准则。部署会上,陈建荣强调,要提高认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农廉规定》的对照检查,确保《农廉规定》各项内容落实到位,还要积极巩固和扩大对照检查成果,以优异成绩迎接5月中旬全区集中测试检查和今年底全市考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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