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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中旬起我区进入防汛期

时间:2012-04-22 15:59 阅读人数:

  本报讯(吴会明) 根据厦门地区暴雨洪水及台风特点,今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为汛期,其中7、8、9月为主汛期,比全省主汛期延后半个月。为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汛情,日前集美区召开的2012年防汛抗旱暨水利工作会议要求,从4月15日起,实行汛期24小时全天候防汛值班制度。副区长范启德出席会议。
  今年我区防汛工作将突出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制,做到快速反应、高速运转;坚持以人为本,在预案修订、抢险队伍准备、抢险物资储备、抢险救灾演练等环节抓好落实;保障工程安全,全力帮助解决枋洋水库等在建水利工程中遇到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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