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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成股东

时间:2012-02-20 09:39 阅读人数:

  春节期间,集美区霞梧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电脑室里一片繁忙,合作社理事长张朱华指挥财务人员向该村534名失地农民账户卡支付2011年集体项目霞梧综合商厦租金分配红利。张远辉,这个代表6户30个村民的股东代表,在现场看到第一笔人均2000多元的红利支付后,又开始支付第二笔项目红利。他兴奋地告诉记者,这已是他们村第5年分红,集体项目办得好,年年都有红利分。
  其实,霞梧村的红利分配只是集美区创新被征地村集体项目发展模式,让失地农民收入有保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集美区委区政府引导25个被征地村用活用好人均15平米的有限土地资源,建设起综合商厦、外口公寓、工业厂房等33个地产项目,给失地农民创造出一种新的生产资料,即房产租金,全部按股份形式进行再分配,让失地农民有了收入保障。
  近年来,随着厦门市岛内外城乡一体化,200多个重点建设项目落户集美,先后有25个村成了被征地村。按政策规定,被征地村人均有15平米的预留土,用于发展集体项目。但集体项目发展什么?怎么发展?风险如何?能赚到钱吗?谁也没个数。集美区副区长范启德告诉记者,摸着石头过河呗。
  是啊,任何一个新生事物的成长,都有一个实践的过程。
  2005年,侨英街道的霞梧村,这个集美北部工业园区的“城中村”,利用村中的一块2000平米的预留用地,发动全村534名村民,每人集资8000元,入股建起5000平米的“霞梧综合商厦”。30多个店面一下子就被租赁一空,全村534名失地农民全部成了商厦的股东,一年下来租金就有160多万元。第二年开始,人均每年分红2600多元,霞梧村成了集美区被征地村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建商厦出租投资地产项目风险小能赚到钱。霞梧村的实践让集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看到,被征地村人均15平米的预留地的发展前景。原先那种“村办企业办一个倒一个”的阴影被扫除一光。2008年,集美区委区政府正式出台《集美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若干意见》,提出让村民出资入股,以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项目建设的发展方向,并总结推广霞梧村的成功经验,提出每发展一个集体项目,区财政给予100万元资金扶持的政策,尔后又出台了《集美区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方案》进行总结再推动。
  于是,集美区各征地村纷纷从各自实际出发,推出外口公寓、工业厂房、综合商场等出租性房产项目,由本村失地农民集资入股建设,全部租金用于红利每年分配给农民股东。位于机械工业集中区的灌口镇黄庄和上头亭两村,土地被征用后,利用人均15平米的预留用地分别建起两期外来员工公寓大楼,由于设计成“一房一卫”经济实用,全部被周边企业员工租赁一空,全村人均每年从中可分得现金红利2000元以上。据统计,截止目前,集美区已有24个被征地村利用预留地发展起风险小、见效快的集体项目33个,总投资超过25亿多元,其中已有26个项目建成投用。全区被征地村失地农民每年可从入股集体项目中得到1000-3000元不等的分配收入,成为真正意义的“股东”。而这些以地产业出租为主的集体项目,由于风险小、出租率高、租金丰厚,成为被征地村失地农民的“绿色银行”。(王文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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