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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新任命人民陪审员

时间:2011-10-16 09:12 阅读人数:

  区十届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任命了王渊松等10位同志为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至此,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增至30名。
  集美区法院从2005年起正式施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行各业、各阶层中,主要职责是参与审判社会影响较大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经刑事案件被告、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与法官组成合议庭参与相应案件的审理。人民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期间享有与合议庭其他审判员同等的权利,即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享有独立行使表决权。他们如同“不穿法袍的法官”,在定纷止争、服务大局、联系群众和普法宣传方面担任了重要的角色,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会议还审议批准了区法院院长姚新民提请的人事任命,任命周红岩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陈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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