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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2-11 16:59 阅读人数:
来自集美区地税局的统计显示,自2005年6月,集美区作为厦门岛外第一个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试点区以来,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累计缴费突破10亿元。 集美区地税局在集美区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府扶持、参保养老的失地失渔人员养老保险框架模式下,加大《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办法》和“老无忧”养老保险贷款等参保鼓励举措的落实力度。截至2011年12月,共组织被征地人员19057人参保,缴费10.02亿元,其中“老无忧”6352人参保,缴费3.64亿元。 (陈丽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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