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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生猪屠宰检疫防范“瘦肉精”

时间:2011-08-14 10:27 阅读人数:

  从即日起至今年底,集美区将持续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生猪屠宰行业的内部监管,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严格依法开展生猪屠宰检疫。认真开展产地检疫工作,严禁应免未免动物、未佩戴耳标动物以及染疫动物出场和调运。按照法定的检疫范围、检疫程序和判定标准,对屠宰的生猪实施严格检疫。经检疫合格的加盖检疫印章、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准予上市销售;经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及其产品,依法监督屠宰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吴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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