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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公交车司机被判刑

时间:2010-12-20 17:10 阅读人数:

  本报讯 今年7月份,在我区发生了一起乘客殴打公交车司机的案件。日前,集美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今年7月29日7时许,李某从海沧区搭乘公交车前往集美区某村。当公交车行至集美区孙坂路兑山加油站附近时,李某要求公交车司机停车,让他马上下车。因公交车未到站,司机没有按照李某的要求停车。见要求未果后,李某走到驾驶室旁问司机为什么不停车,随后便用脚踢公交车上的投币箱,并大声谩骂司机,踢翻司机放在驾驶室旁的水杯。争吵中,李某一记重拳打在了司机的鼻子上,继而对司机一顿狂殴,之后从车窗跳下逃离。经鉴定,司机受轻伤。(林志杰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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