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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融资 集美今年3企业获补助

时间:2010-10-11 15:36 阅读人数:

  集美区委、区政府认真兑现扶持企业上市融资政策,国庆前,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集美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3家企业已经完成企业上市改制前期工作,集美区即时兑现企业上市扶持政策,分别给予50万元补助。据介绍,这三家企业为厦门宏发电声、厦门日上车轮集团、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公司。集美区工业发展20年来,已有金龙汽车、厦工股份、安妮纸业、金豪服饰、三达膜科技(新加坡上市)、世纪宝姿(香港上市)、正新象胶(台湾上市)等上市工业企业。经过两年来的重点培育和辅导,另有8家企业进入上市后备资源库。此次获得补助的就是其中的3家。(刘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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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美区鼓励企业上市扶持政策
  为了鼓励本地企业上市,集美区政府出台了扶持企业上市的政策,给予成功上市的企业重奖,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将通力协作,将为企业上市开辟“绿色通道”。集美区正不断完善服务机制,对企业启动改制上市及遇到困难问题的,区里将召开专题会议,采取“一企一议”办法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对符合条件的集美上市后备企业,实质实施上市措施,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上市辅导,在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集美区将给予50万元资金补助;在后备企业上市申请材料经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并核准后,将再给予250万元资金补助。对后备企业在境外上市,其上市募集资金的60%以上在集美区投资的,及后备企业异地“买壳”、“借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集美区,且返程投资的,集美区也将给予同样的资金补助。集美区还要求在涉及企业上市办理有关手续时,区直各部门要简化手续,即时办结,涉及收费项目的一律按收费下限标准收取。
  配图照片:集美区鼓励企业上市的相关政策受到集美各类企业的欢迎。图为集美侨促会会长、企业天之域(厦门)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蔡罗莎在推介企业新开发的网通新产品。(王文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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