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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确定

时间:2011-05-15 11:26 阅读人数:

  机构改革后的区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0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

  根据厦门市确定的集美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我区制定出台了集美区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机构改革后的区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0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
  此次集美区政府机构改革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同时注意上下衔接和因地制宜,最终设置区政府工作部门20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区政府20个工作部门具体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经济贸易发展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农林水利局、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局、投资促进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个部门管理机构是: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由区政府办公室管理。其中区监察局与区纪委机关合署办公,不计入政府机构数;区统计局与区发展和改革局合署办公。
  为调整优化组织结构,此次改革将区交通局的职责划入区建设局,不再保留区交通局;新组建区农林水利局,不再保留区农业局、水利局;组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挂区公务员局牌子,不再保留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建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不再保留区文体旅游局;区招商局更名为区投资促进局。(王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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