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4-09 15:55 阅读人数:
2010年9月5日晚上,身无分文的阿才看着集美大桥引桥上的一长串夜景灯,动了贪念。第二天凌晨3点,他带上准备好的工具来到引桥边,确定四周无人之后,盗走14盏夜景灯及附带的电缆线。天一亮,阿才就将这些赃物卖给废品收购点200元。
9月8日凌晨,阿才再次作案,这次他偷了20盏夜景灯,正当他想要把赃物转移到隐蔽处时,被巡查人员发现当场抓获。
经鉴定,阿才盗得的夜景灯及电缆线价值人民币6423元。鉴于他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部分赃物已被追回,集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阿才有期徒刑一年,并责令其退赔被盗单位2912元。(林志杰 墨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