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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法院与新疆和田法院结亲

时间:2010-08-15 11:12 阅读人数:

  8月9日,集美法院对外共建活动再结硕果,该法院与新疆和田法院签订《结交友好法院协议书》,双方正式结交为“友好法院”。
  这些年来,随着集美大开发、大建设的不断推进,每年集美法院审理的案件呈10—15%的上涨幅度。在新形势下,集美法院创新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司法救助制度”、“老赖举报制度”等创新性举措。集美法院还积极开展“走出去、引进来”等先进经验交流学习活动,目前已经与长泰法院、光泽法院、新疆阜康法院建立了友好法院。
  “这次与集美法院缔结为友好法院,有利于两地法院间的沟通、互动,促进两院先进管理模式、审判经验交流”。和田法院副院长姚晓英告诉记者,目前两地法院就双方的共建已经达成共识,和田法院近期内将会选派法官到集美法院挂职学习。根据双方签订的《结交友好法院协议书》,集美法院和和田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建立主要领导定期联系制度和信息交流机制,两地法院将定期互相通报本院工经验信息,交流审判经验。同时,两院还将加强法官之间的交流学习,定期选派业务骨干到对方法院挂职。(林志杰 蓝水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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