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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职业教育公办民办并举集美司法救助受省高院肯定

时间:2010-08-02 17:53 阅读人数:

  集美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集美区职业教育与司法救助工作

  本报讯 集美区职业教育公民办并举,集美区司法救助工作受到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在7月27日举行的集美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上,人大常委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我区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法院关于司法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职业教育。集美区现有公办职业技术学校1所,即集美职业技术学校,有学生3300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5所,分别是中华职业学校、集美达中专、天安中等职业学校、海峡科技中等职业学校和集美北区经贸学校,共有学生3168人。基本形成公办、民办职业教育“双轮驱动,相辅相成”的新格局。 今年7月20日,区人大常委会曾组织区人大代表视察了集美职业技术学校和集美达中专、天安中等职业学校等两所民办职校。视察中,代表们感受到我区的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配合度越来越高,学校围着市场转,专业围着产业转,人才培养围着需要转,既让越来越多的青少年拥有一技之长,顺利就业,也为辖区企业打造了一个职业技术人才基地。但同时,代表们也了解到我区职业教育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集美职业技术学校目前校区已基本饱和,所处的地理位置制约着学校进一步拓展的空间等等。
  审议中,区人大常委会认为,职业教育是面向就业的教育,也是培养职业化人才的教育。区政府应该把职业教育列入教育体系督导评估,合理确定职业教育规模数量,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推进两者的均衡发展。
  关于司法救助工作。三年多来,集美区法院通过缓、减、免交诉讼费共实施司法救助1659人次,缓、减、免交诉讼费69.82万元,使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获得司法救助,确保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区法院出台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实施细则》,为刑事诉讼阶段确有困难当事人的急时救助提供保障;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协作建立全省首个驻庭法律援助联络点,建立驻庭律师机制,为困难群众的诉讼提供便利与救助;率先建立执行维稳准备金制度,为应对和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化解社会矛盾,特别是在金融危机期间解决企业拖欠工人工资引发的矛盾纠纷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审议中,区人大常委会认为,司法救助作为社会救助的一部分,应该纳入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与其他社会救助结合起来,帮助救助对象解决诸如低保、就业等根本性问题。应该在政府主导下,成立一个职能专一、人员齐备的社会救助机构,推进我区社会救助保障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根据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变化的实际需要,将司法救助的对象从自然人向法人扩大,将困难的法人列入救助对象,保障其行使诉讼权利。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锦标参加会议,副区长张剑鸣、区法院院长姚新民、区检察院检察长吴华峰列席会议。(本报记者 陈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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