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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中心组学习《廉政准则》

时间:2010-06-27 11:55 阅读人数:

  6月22日,区委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并观看了廉政教育专题片。区委书记黄锦坤要求区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和各镇街书记要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四项监督制度》,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养成廉洁从政规范意识。
  黄锦坤指出,中央颁布实施的《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廉政准则》中的8项禁止、52个不准,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进行了全方位全覆盖的规范,详细列举了领导干部不准“在公务接待活动中的违规问题”、“公费开支和公车使用事项”、“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相关准则”,以及涉及领导干部和政府形象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问题”等等,不仅涉及党员干部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也涵盖了党员干部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
  学习会上,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聪敏介绍了《廉政准则》形成的过程以及新形势下党员干部遵守《廉政准则》的必要性和急迫性。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苏甦介绍了《四项监督制度》中提出的当前和今后要重点突破的问题和任务。(陈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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