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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检察院奖励举报人公告

时间:2010-06-20 16:53 阅读人数:

  为了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落实奖励举报人制度,我院现拟对下列查处案件的举报人进行奖励:1、原集美文教区管委会干事曾春辉受贿案。2、原集美区杏滨街道马銮社区主任杜超毅受贿案。3、原集美区后溪镇后溪村城东社村民组长郑建伟受贿案。欢迎以上案件的举报人自该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集美区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领取奖金。特此公告。联系电话:5307712、530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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