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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7000多失地农民喜领退休金

时间:2009-12-27 16:52 阅读人数:

  只要天气好,侨英街道兑山社区的李文笼老人每天下午都会准时出现在社区的门球场上,自从参加了养老保险后,现在他每个月都能按时领到700多元的养老金,生活有了保障,晚年生活过得有滋有味。这是昨天,记者在兑山见到的一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推行几年来,集美区已有1万多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7000多人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占全区老人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2003年开始,园博苑、集美大桥、杏林大桥、厦门新火车站、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等30多个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落户集美,全区被征用土地达30多平方公里,因此产生的失地失渔农民超过5万人,其中再就业相对困难的45岁以上的男性和40岁的女性就有2万多人,其中更有7000多60岁以上的男性和55岁以上的女性即将面临养老的难题,为了使这些失地农民老有所养、老有所依,集美区委区政府决定采取“以土地换社保,财政补贴1万元”的办法,在全市率先推出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办法。侨英街道兑山社区的老党员李文笼老人就是当年第一批参加社保的,他不但自己投保,还发动全社区的老人一起参保,“参保后,我们就能象‘公家人’一样领取‘退休金’,不用向子女要钱了。”他的话打动了不少人,当时第一批参保的就有400多人,其中男的60岁以上,女的55岁以上,次月就可以领取养老金的村民就达200多人。
  2005年,集美区作为厦门岛外第一个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试点区,从财政预算中拨出社保补助专项专户,积极采取措施,分期分批实施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由于每逢7月1日社保缴费将进入新的缴费年度,缴费基数也有所提高,6月底前办完参保手续比7月份办理每人可少交3000多元,集美区发动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当年集美区共有23个村(居)的2750多人办理了参保手续,不仅为参保对象共节省830多万元,还准时无误完成了1.03亿元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入库。随着集美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失地失渔人员也不断增多。2007年,集美区重新修订了《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办法》,按照厦门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100%的缴费基数参保的,区财政按当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标准缴费总金额的26.7%给予补助。这样一来又全面提高了补助标准,极大调动了参保对象积极性,形成了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府扶持、参保养老的失地失渔人员养老保险框架模式,有效地解决了失地失渔农民老有所养问题。(集美报 陈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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