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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出台新贷款参保方案

时间:2010-06-07 16:20 阅读人数:

  一种利用贷款参保的新办法《集美区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贷款参保方案》日前出台。
  贷款适用对象为集美辖区内男年满六十周岁以上,女年满五十五周岁以上,符合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被征地人员;采取由个人向金融机构贷款,区投资担保公司担保,各镇街、村居协助办理的方式为被征地人员办理贷款参保手续。贷款形式为,5年期和8年期两种。参保人提出贷款申请的参保档次仅限按社平工资60%档次参保,贷款额度不高于扣除政府补助部分的缴费金额。金融机构以基准利率向参保人提供贷款。参保人员向金融机构的贷款由区投资担保公司提供全额担保责任。区投资担保公司在金融机构开立六个风险补偿金专户,对应全区六个镇街。各镇街财政在专户存入人民币10万元,发生代偿后,各镇街财政应在接到金融机构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补足,确保代偿后专户余额达到10万元。(王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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