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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各部门责任分工

时间:2009-12-06 10:38 阅读人数:

  公共场所的信息图形标志被誉为“城市语言”。日前,区政府对规范公共信息图形标志进行部门责任分工。
  市质监二分局作为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准化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全区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准化工作,并统一负责组织公布《厦门市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准实施目录》,做好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准资料收集和提供工作,组织针对“标准化”的培训、讲解和宣传工作,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经贸局负责大型购物场所的标志;区建设局负责城乡街区需要设置地名、路名标牌和楼牌、门牌等场所的标志;区教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场所的标志;区文体旅游局负责旅游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电影院、图书馆、文化馆、网吧和运动场(馆)等场所的标志;集美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交通等公共场所的标志;集美消防大队负责设置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标志;集美环保分局负责污染物排放口(源)、固体废物堆放(填埋)等场所的标志;各镇街负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辖区范围内各类场所、设施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准化工作,做到无遗漏、无死角。(陈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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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信息标志图形

  公共信息图形标志按用途主要分为禁止、警告、指令、限制、提示和导向六大类,除了图形,还有色彩的区分,比如红色传递禁止、停止、危险或提示消防设备、设施的信息;蓝色传递必须遵守规定的指令性信息;黄色:传递注意、警告的信息;绿色传递安全的提示性信息;黑色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和警示标志的几何边框;白色用于安全标志中红、蓝、绿的背景色,也可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和图形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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