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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无忧”贷款养老保险成为今年区人大议案

时间:2010-05-10 10:53 阅读人数:

  4月29日,集美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关于在全区各镇街试点推广后垵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验”作为今年的议案,提交由集美区政府办理。
  去年底,后溪镇与集美农信社反复协商,以后垵村为试点,共同推出了一项全市首创的由个人向银行贷款,镇财政拨专款作担保,参保人以养老金还款的“老无忧”社保贷款。参保人员贷款买养老保险,还款年限若为8年,每月将能获得751元的退休金,其中551元用于还贷,这意味着今参保老人不花一分钱就可享有社保养老金,扣除还贷的钱,他们每月还可以支取200元作为生活费。而且随着每年社会平均工资的调整提高,收入也会逐年增加。若还贷期间出现意外,不能继续或终止领取退休金的,除个人账户余额全部归还贷款外,社保机构将一次性补助的一切费用,个人获得50%,剩余归还参与还贷。这样一来,一些农民无力交保的问题解决了,到今年1月,后垵村剩余的这162位也全部投了保,参保率一下就实现了100%,政府为此担保并贴息的贷款额达681万元。
  区人大常委会认为,在当前农村社保制度尚不健全,失地农民不能与城镇居民同等享有社保的情况下,土地被征用,意味着部分农民将成为“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人员”,还要因此承担转变生产生活方式习惯的付出。目前集美区的经济发展已经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只有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才能从根本上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战略需要,有利于城市化发展的快速推进。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区政府及时成立议案办理领导小组,将贷款参保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补充完善后垵村试点方案,制定集美区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贷款参保方案,使贷款参保有章可循,成为农民乐于接受、基层便于操作、政府适度负担的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机制,分批分类稳步推进。贷款参保对象要以困难群众基本养老需求为重点,参保人根据经济能力自愿申请保险金扣除政府补助后的全额或部分贷款。贷款期限分五年和八年两种,由参保人任选其一,允许提前还贷。贷款还清前退养金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已经在后垵村完成试点的后溪镇,上半年要在各村居全面组织实施;其他各镇街上半年各选择一个村居进行试点,下半年在各村居全面组织实施。(陈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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