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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集美区将首次建立基层环境责任制

时间:2010-03-08 17:11 阅读人数:

  本报讯 近日,集美区政府第7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集美区环境保护工作考评和奖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决定于2010年开始建立集美区基层环保责任制,并对各镇街及相关责任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量化考核。

  根据《办法》,集美区环保工作考核对象为各镇街及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考核内容包括环保组织管理、环境宣传教育、污染信访处理、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任务、其他环保专项工作、档案材料等6个方面。同时《办法》指出,将对环保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必须在年度环委会工作会议上说明原因,扣发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当年年终绩效奖金2000元,扣发直接责任人年终绩效奖金2000元,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方丽君 陈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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