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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建的配电房

时间:2010-03-08 17:03 阅读人数:

  集美报编辑部:

  最近,集美敬贤公园西侧的广厦花园的业主们意见纷纷,质疑开发商在广厦花园北侧兴建一座40平米的配电房,是否是违法违规的建设项目。

  广厦花园是住宅商品房,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才出售给业主的,现在才说配电房不合格,要搬到地面上重建(原建在地下室)。据说是供电部门的要求,而且经有关部门批准。业主们质疑几个问题:一是整个广厦花园早已验收合格了才出售给业主,现在才说不合格,说明以前开发商在欺骗业主。二是,要重建是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这里涉及几个法规问题,如未经业主同意就擅自批准是违反《物权法》;在住宅旁兴建配电房,会产生电磁波辐射污染,会伤害几十户几百人的身心健康,不知是否经环保部门评估同意,否则就违犯《环境保护法》;重新建设,要占用公共用地,如停车场,而且增加建筑物体的容积率,显然是超标的,这就违犯“规划法”。

  其实,建这个配电房是多余的,原来建在地下室的配电房已使用二年多了,都没有产生什么问题,现在说不合格令人难以置信。反之,搬到地面上重建,害处很多,如距住宅房太近只有五米多,大厦居民会受电磁波辐射伤害,住得不安心,想卖卖不出去,进退两难,房屋不会升值反而贬值,这种后果开发商负得起责任吗?新建的配电房高六米左右,挡住保安观察大楼东侧情况,为治安留下不少隐患,还侵占业主们公共停车场所,给业主带来很大不便,应予停建拆除。(集美街道读者 郭晓芙 梅山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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