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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放炮请到文化广场

时间:2010-02-08 16:38 阅读人数:

  集美指定一广场两公园为烟花爆竹燃放点

  今年春节元宵佳节,市民们可在杏林文化广场、水上公园、日东公园这三个指定燃放地点尽情燃放烟花,但禁止燃放高空烟花(礼炮)。燃放时间为2月13日(农历除夕),2月14日(农历正月初一)至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五)早8时至晚5时,2月21日(农历正月初八)晚9时起至次日凌晨6时,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早8时至晚5时、晚9时起至次日凌晨6时。集美街道,杏林街道宁宝社区、纺织社区,杏滨街道三秀社区、日东社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该区域内不得生产、运输、携带、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举报有功者,将给予奖励。举报电话:集美公安分局6079284、6073103,杏林派出所6079189,集美派出所6068321,杏滨派出所6079136。(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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