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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规定》明年1月实施

时间:2009-11-15 10:02 阅读人数:

  一部新的《厦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若干规定》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12年前出台的《厦门市水工程管理规定》将同时废止。连日来集美区水利部门认真组织各镇(街、场)和相关单位集中学习,领会出台《规定》的目的和意义,认为此举将有力推进依法治水进程。

  新的《厦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若干规定》明确了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统一监督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水利工程进行建设审批管理。同时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从而解决了长期以来水利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管责任主体缺失问题。此外,《规定》还明确了水利工程管理机构设置及经费来源,水利工程的保护和管理范围等。(吴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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