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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有7800万元资金用于“村改居”社区建设

时间:2009-11-09 11:11 阅读人数:

  区政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关于村改居议案

  今年来,集美区政府把“村改居”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区财政投融资项目和新农村建设的计划之中,共安排“村改居”社区基础设施和新农村建设资金7820万元,优先保障进行集体资产改制的叶厝、新村、上头亭和曾营等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一方面明确了区和镇街在“村改居”社区水、电、路、路灯、绿化、公厕、环卫、排水排污管网等方面的建设经费分担比例和管理责任。一方面出台《集美区“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对集体资产改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改制原则、改制范围、改制模式及运营管理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成为改制工作的规范。

  前一段时间,集美区不少村改居后,集体资产改制进展缓慢,“村改居”后政府应承担的相应公共建设投入与管理职责尚未落实到位,社区的整体规划建设、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公共配套服务还没有完全实现农村向城市社区的转换,以及“村改居”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比较滞后、社区工作者素质也有于待提高。为此,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郭宏志等10位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村改居’社区规范化建设的议案”。

  集美区政府对该议案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深入街道、社区调研,与人大代表、街道社区干部座谈,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关于加快‘村改居’社区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从规范基础设施、规范集体资产改制、规范社区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和加大社会保障四个方面着手,有力地推动了“村改居”规范化建设。

  目前我区已完成曾营和叶厝社区的改制工作,上头亭、新村、内林等社区集体资产改制工作正在进行。在建设社区服务用房和室外活动场所时,具备条件的“村改居”社区,特别是工业集中区、环东海域和杏林湾周边的社区服务用房要达到500-10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达到1000-2000平方米的标准,社区要设置“六室一校两站一场所”。目前杏林社区服务用房通过调剂达到700平方米,上头亭社区文化卫生服务中心正在建设,锦园社区的服务用房年底前将开工建设,其余“村改居”社区服务用房和其他场所面积基本达到要求。区委、区政府从发展全局和长远考虑,加大投入,强化社会保障,针对养老、医疗、教育、技能培训、转岗就业、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困难群体救助等方面出台了30多项惠民政策,在全省率先推出社会救助“绿洲计划”,解除了“村改居”社区群众的后顾之忧。(集美报 郭妮妮)

  ▲村改居的叶厝,路变宽了,环境变美了。(王文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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