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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新建“福乐家园”首期招生30名

时间:2009-10-26 17:03 阅读人数:

  集美区残联创办的福乐家园今年将招收学员30名,培训期间不收取任何训练费用。

  集美区“福乐家园”位于杏林杏东路39号(原杏林文化馆),以组织轻度智力残疾人员从事简单劳动,并开展技能培训、康复训练和文体活动、帮助智力残疾人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劳动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的公益性社会福利服务机构。作为市政府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的福乐家园,将于今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福乐家园建筑面积为900平方米,内设职业训练室、康复体能训练室、认知治疗室、职业评估室、家居训练室等功能课室。该园还聘请职业治疗师、特殊教育老师、心理治疗师等专业人员,开展居家生活能力训练、清洁服务、园林绿化、手工艺品制作等职业训练,同时还开设有庇护就业、辅助就业服务。学员在福乐家园学习训练一段时间后,符合条件的可由区残疾人就业中心推荐到用人单位就业,也可以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等多种形式灵活就业。无法就业的,本人申请,经区残联批准可继续留在园内从事简单手工劳动。

  入园需具备下列四个条件:1、具有本区户籍,持有厦门市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有合法的监护人,16—40岁智力残疾等级为四级且病情稳定的残疾人,优先接纳经过九年义务教育后的应届、历届智障人士。2、具有学习与工作愿望,有自理生活能力及一定工作能力,无严重行为障碍,无攻击性行为、自伤行为和轻生意念。3、经区级以上医院体检,确诊没有传染病或严重躯体性疾病(如心脏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炎、癫痫等疾病)。4、本人自愿并经监护人同意,愿意遵守福乐家园相关规定,家庭有能力并保证能接送学员往返的。

  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21日至11月10日,有意的智障四级残障人士家长或监护人可向镇街残联报名。招生咨询电话:6665195。(郑蓉 孙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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