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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母婴可申请救助

时间:2009-10-11 15:20 阅读人数:

  为进一步关爱贫困母婴,厦门市妇联与中盛集团联合开展“盛洲爱心基金•寻找贫困母婴”公益活动,从即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将资助100户家庭,资助总金额10万元。

  救助对象条件为,厦门市户籍或生产时持有三个月以上厦门市暂住证;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或其母亲患病导致家庭贫困;家庭年收入低于2万元;救助对象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我区如有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向集美区妇联、厦门晚报热线或登陆网络救助平台www.xmzhsh.com求助。并填写慰问申请表,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婚育证明》及暂住证、医院病历,经所在单位或社区、区妇联审核后送市妇联核实,符合条件予以资助。集美区妇联联系电话:6103055。(王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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