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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兑现企业品牌奖励金1194万元

时间:2010-01-10 16:13 阅读人数:

  为应对金融危机集美区出台13条扶持政策初见成效

  至目前止,集美区已兑现扶持企业品牌战略奖励金1194万元,集美辖区内已拥有中国驰名商标企业3个,中国名牌产品7个,省著名商标企业50个,福建名牌产品36个,市著名商标企业57个,厦门市优质品牌企业19个。记者昨日从区政府办了解到,为应对金融危机,2009年集美区相继出台13条扶持政策初见成效。

  2009年,集美区大力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发局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进出口信用保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8〕42号),鼓励企业积极寻找新市场、新客户,辖区内一大批出口型企业收益,全年共有33家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保额达3.5亿美元,部分企业(如金龙、三圈)已领到保费补助金。《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实施意见》(厦府〔2008〕389号),集美区创办起政策性担保公司并连续注资使其扩大到注册资金1亿元。一年来,集美区担保公司先后为24家集美中小企业担保融资9132万元,为不具备银行融资手续的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担保保障。《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经发局关于加大重点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扶持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9〕228号)后,集美区组织15家企业着手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及备案,预计今年一季度可落实扶持资金。《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节约能源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财企〔2009〕62号)。集美区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节能减排,2009年拨付厦门瑞新热电有限公司节能专项资金200万元。

  与此同时,集美区还认真贯彻《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09〕45号)、《关于印发厦门市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的通知》(厦经市场[2009]302号)这两项政策,集美区经贸、财政、农业等部门积极建立各项工作机制,让惠农家电及汽车摩托车下得去,让农民朋友买得起,确保补贴资金管理、拨付、兑付等各个流程与环节联得上,截至目前兑付财政补贴资金379.46万元。在“家电下乡”扶持政策的带动下,集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中机电设备支出增长达38%。《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厦府办〔2008〕258号)更是对集美区房地产拉动明显,成交量快速攀升。2009年集美区组织集美人居展、集美房地产论坛、台商投资区二十周年庆典招商系列活动、第一届中国国际商业地产交易会等,2009年全区住宅商品房累计成交6458套,销售面积68.48万平方米,销售金额41.35亿元,均超过前两年的销售总量,创近年来最高。《厦门市市级财政性投融资项目拆迁补偿费用包干暂行办法》(厦府[2008]26号)及第8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大大提高了现行拆迁政策的可操作性,对集美区征地拆迁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进和督促作用。集美区紧接着率先制定了全区性的《征地补偿款发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同时出台了十几个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的配套办法和规定,有效保证了政策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强化了相关镇街和部门的责任,有效推进征地拆迁开展。2009年以来完成征地5614.15亩,拆迁61.39万平方米,有力保障了厦门新站、杏林湾、机械工业集中区、环东海域等重大片区的开发建设。(集美报 陈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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