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快递 >> 集美报新闻

文字: | |

集美《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管理办法》出台

时间:2009-09-05 10:15 阅读人数:

  为使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在“阳光”下操作,8月27日集美正式出台了《规范征地拆迁(拆除)行为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今后我区将采用直接委托、邀标中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征地拆迁(拆除)公司。《办法》规定对在我区从业的征地拆迁(拆除)公司及人员实行备案制,建立诚信档案和业务档案,对从业人员人员不足、从业人员同时在两个征地拆迁公司执业、未持证上岗、弄虚作假、不认真查档复核、规避产权合并计算等情况,暂停该公司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我区承接新的业务;为保证征地拆迁公司能聚中精力按时保质完成所承接业务,《办法》还对征地拆迁公司在本区承接拆迁项目数量作出限制,即一个公司不能同时承接四个以上项目;《办法》同时对拆除公司的安全执业、文明施工作出规定。经镇、街和拆迁人评定及征地拆迁办公室考核,认定为诚信差、政策水平低的从业公司及其人员,将被取消在我区执法资格,不得承接新业务。该《办法》是我市首个区级政府出台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将大大改变以往征地拆迁(拆除)公司依赖镇街、拆迁人开展业务、政策水平参差不齐、甚至勾结被拆迁人弄虚作假骗取补偿金等情况,极大地改善我区的征地拆迁(拆除)工作,提高拆迁效率,积极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官文捷 徐文成)

分享到: 

[ 收藏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