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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文物普查欢迎提供文物线索

时间:2009-07-26 15:57 阅读人数:

  进入7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在集美全面启动。由市文物保护中心和集美区共同组成集美区文物普查队,已于日前深入全区6个街镇进行“地毯式”大搜索,发现文物点71个,其中有30处新发现。

  文物是国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为此,国务院决定,从2007月4月到2011年12月开展全国第三次文物大普查,其重视程度超过建国以来进行的前两次文物普查,文物保护界人士因此认为全国第三次文物大普查意义“非同寻常”。

  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划分为六大类:1.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如鼓浪屿的海天堂构;2.古建筑,如灌口凤山庙、集美后溪的黄帝井、苎溪桥;3.古遗址,如同安的汀溪窑址;4.摩崖石刻、石碑;5.古墓葬,如胡贵墓;6.其他,包括古脊椎或其他古生物化石地点。

  保护文化遗产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希望大家积极配合协助辛劳工作的文物普查队员,准确提供文物线索。如果发现有以下几类文物,请告诉普查队员或致电区文物普查办公室:6068322。(集美报 林小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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