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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大检查

时间:2009-06-01 16:24 阅读人数:

  5月18日到26日,副区长江根云带领区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残联等有关部门先后深入到灌口镇、后溪镇、侨英街道、集美街道、杏林街道、杏滨街道以及华侨农场、集美第二农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镇(街)、农场在2008年度和2009年第一季度期间对我区出台的各项惠民保障政策执行情况。

  2008年以来,我区先后出台了《集美区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对象认证制度》、《集美区关于对低保对象中特困人员实行分类施保》、《集美区困难老人生活补助办法》、《集美区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办法》等多项惠民保障政策,对辖区内的低保户、困难老人等弱势群体进行社会救助。

  检查中,检查组人员主要通过“一听、二看、三抽查”的形式。听取了各镇(街)农场对2008年以来城乡低保及社会救助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生活困难户受助、低保户、困难老人等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详细查看了各单位各项救助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发放、补助到户;并在每个镇、街、农场随机抽取低保户、困难家庭教育救助户、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户等几种户型进行入户调查。据介绍,检查结束后,区政府将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副区长江根云在组织检查中充分肯定了各镇(街)、农场在社会困难群众提供救助保障中所取得的工作成效。江根云表示,有效的救助和保障社会弱势群众生活,关系到我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他要求各镇街、农场要加强对我区出台的政策学习,熟练掌握好有关的政策规定,严格安程序开展我区的社会救助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各部门要秉持“四心”,做到有爱心、热心、公心、细心,积极创新社会救助方式,热心服务困难群众,做到“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愁”。(林志杰 陈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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