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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农民变成真正的市民

时间:2009-04-07 11:12 阅读人数:

  《加快“村改居”社区规范化建设》列为今年区人大议案

  目前集美区22个“村改居”社区中,多数社区管理运行体制没有完成相应的转换,只是把牌子从“村委会”换成“居委会”,仍按照原来村委会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这是昨天记者从区人大常委会了解到的信息。如何把农民变成真正的市民?3月31日举行的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加快‘村改居’社区规范化建设》列为区人大议案,交由区政府办理。

  我区“村改居”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二十多年前,而真正加快进程则是2007年以来,围绕和谐社区建设,我区相继出台《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阶段实施方案》以及涉及“村改居”资产改制、社区干部待遇、社区建设成员单位职责、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等一系列的工作意见和办法,还增加了“村改居”社区基础设施和改善民生保障的经费投入,有计划地实行“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改制试点改革,加快社区建设步伐,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目前不少村改居后,集体资产改制进展缓慢,“村改居”后政府应承担的相应公共建设投入与管理职责尚未落实到位,社区的整体规划建设、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公共配套服务还没有完全实现农村向城市社区的转换,以及“村改居”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比较滞后、社区工作者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影响了“村改居”社区建设的长远发展。为此,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郭宏志等10位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村改居’社区建设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交由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调研和审议。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法制内司工委就我区“村改居”社区建设的情况和议案办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深入调研。

  区人大常委会在提交议案办理中,建议区政府加强“村改居”社区规范化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把我区《关于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阶段实施方案》真正落到实处。在实施过程中,要对城市建设、产业发展、居民就业做出统筹安排和长远规划,使推进城市化建设建立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使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让村改居后的居民得到实惠;要突出解决村集体资产改制问题;要加大对 “村改居”社区的公共投入;要健全“村改居”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加快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和职能转换。(集美报 陈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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