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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买家电区财政给你补贴13%

时间:2009-03-09 10:03 阅读人数:

  我区有34个网点专卖7家下乡家电品牌

  从2009年2月至2013年1月31日,凡具有集美区农业户籍的农户,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均可享受家电产品售价13%的财政补贴。购买补贴范围的下乡家电产品,每个农户家庭每类产品不得超过一件。为方便广大农民购买,集美区对下乡家电销售网点进行点、线、面科学合理设置,主要分布于各镇(街)和村(居),既有电器专业大卖场,也有农村专卖店。这是记者日前从农业财政部门了解到的信息。

  继2月20日集美区“家电下乡”活动方案全面启动,经过选点和备案确认等环节及程序,至2月28日,全区分布的34个下乡家电销售网点正式开门纳客,且该活动将持续4年。据悉,“家电下乡”作为一项惠农工程,在集美区辖区销售的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涉及包括厦华在内的12个彩电品牌、65个冰箱(冰柜)品牌、27个手机品牌、44个洗衣机品牌,开展相关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中标生产流通企业共7家。

  另外,业内人士提醒农民朋友,购买下乡家电产品要携带身份证,认准相关标识,保存好相关资料。及时向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初审,由村(居)委会集中向镇、街财政部门申报补贴,尔后在30个工作日内,直接拨付到农民储蓄账户上。为保护农户消费权益,除上级质监部门“12365”投诉举报系统及时受理举报,还有家电下乡厦门地区的“13800592000”选“04”集美区热线,进行咨询或投诉。(吴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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