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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去年受理各类案件4862件

时间:2009-02-23 16:18 阅读人数:

  区人民法院院长姚新民在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的《法院工作报告》中说,去年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862件,办结4696件,结案率96.59%;区法院被福建省委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光荣称号,是全省基层法院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还再度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灌口法庭被评为全省十佳法庭,另有11个集体和8名个人立功受奖。

  去年区法院进一步强化刑事审判职能,共审结刑事案件475件730人,重点惩处7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及入户抢劫、入户盗窃等团伙犯罪案件,审结了周建平等10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犯罪案件、陈朝昭等7名被告人盗窃电能系列案等一批在辖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金融诈骗、偷税、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挽回经济损失123.54万元。贯彻平等保护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336件,结案标的达2.24亿元。加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审结行政案件5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93件。加强改进执行工作,执结各类案件1693件,执结标的5962万元。在执行陈某等55名员工与三家乐工程机械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执行案中,运用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多部门配合,第一时间对倒闭企业财产进行查封,并通过维稳专项经费先行支付工人工资,迅速平息事态。全年法院共为907名农民工追回工资633万元。

  区法院坚持民生为重,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和谐方式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解决涉诉信访问题,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呈现司法为民新风貌。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的83人,占未成年罪犯的87.37%。扩大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对象范围,为33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1.63万元,依法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58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加大调解工作力度,通过调解、撤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1260件,占民事案件结案数的53.92%。加强息诉息访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群众来信40件次,来访155人次,同比来访下降24.76%。基层法庭普遍建立了预约立案、预约接待、巡回审判等制度,拓展便民措施,简化救助程序,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王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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