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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规定市场准入条件的应立即废除

时间:2009-01-23 11:20 阅读人数:

  集美区即日起对行政机关文件进行大清理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政府出台文件中凡有违法规定市场准入条件的,违法设定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等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内容的等等,都应立即予以废止。集美区日前结合本区实际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对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范围是,2008年12月31日以前以各级各部门名义发布的,所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此次清理工作将坚持严格遵循法制统一和公开透明,确保合法、有效的原则,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规范性文件应予以修订、废止或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超越制定规范性文件权限的;规范性文件的主要规定明显不当或者显失公平的;规范性文件明显不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规范性文件相互之间发生冲突的;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所代替的或已被明令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期已届满,或者调整对象已经不存在,或者制定的目的已经不能达到的。

  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2009年1月1日开始至2009年10月15日结束。由于此次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区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政府办,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单位领导挂帅的工作机构,抽调工作人员,拨出保障经费,适当集中时间,全力以赴,确保按时、高质地完成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各清理主体除组织本单位力量进行集中清理外,还可以引入“开门清理”机制,邀请有关专家及社会公众参与清理工作。可以采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决策”的方法,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清理过程中对规范性文件的处理有重大分歧意见的,还可以举行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专家意见。根据国务院要求,今后每隔两年要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集美报 王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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