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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失地农民社保补助标准继续“水涨船高”

时间:2009-01-23 11:14 阅读人数:

  由原来的每人一万元提高到按实际投保总额的26.7%,新一年区政府欢迎更多的失地农民参加社保

  新的一年,集美区失地农民社保补助标准继续“水涨船高”,即由原来“一刀切”每人一万元提高到按实际投保总额的26.7%补给,这是集美区实施的“五个民生保障办法”中最受欢迎的一个。新春佳节到来,区政府和区人劳社保局欢迎更多的农民参加社保。

  2005年集美行政区划调整后,恰逢大开发大建设,厦门园博苑、文教区、两桥一站等重点工程落户集美,面对大开发,集美全区需要片地拆迁总面积超过20平方公里,将产生失地农民5万多人,面对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集美区委、区政府一手抓宣传发动,一手抓落实民生保障率先推出了失地农民社保补助办法,规定男50岁以上,女45岁以上参加社保者,区政府从区财政中拿出人均一万元的标准补助其社保办理。当年首批就有3000多名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至目前,3年多来,全区参加社保的失地农民已达8000多人。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均工资和物价指数的提高,人均一万元的社保补助标准已经“落伍”了。去年下半年集美区委区政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群众意见,几经讨论后出台了《修改意见》,将原来的社保补助人均一万元提高到按实际投保总额的26.7%补助标准计算,补助额度达1.6万元,即投保农民只要实际支出4.4万元即可搞定终身社保。(集美报 王文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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