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快递 >> 集美报新闻

文字: | |

一项项建议变成一件件实事

时间:2009-01-12 10:16 阅读人数:

  97件人大代表建议已办结43.3%

  97件区人大代表建议经区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年前解决或部分解决的有42件,占总承办量的43.3%,其中4件为重点建议。

  突出解决民生保障,突出解决城市管理问题,突出解决征地拆迁难点问题,突出解决社会事业发展问题成为建议办理的最大特点。如今年区政府围绕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解决民生问题方面加大投入和政策惠民力度。制定出台了《集美区城镇“零就业”家庭及农村贫困家庭就业补助暂行办法》、《集美区鼓励企业招用本区户籍人员奖励办法》、《集美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社保费补贴暂行办法》等系列政策,有力促进了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被征地农民、上岸渔民的转产转业。同时完善落实《集美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若干意见》,全区实施农民入股的集体经济发展项目32个,总投资10.13亿元,已建成18个,有效促进了村集体和农民增收。制定出台了《关于农村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办法》,有效解决农村居民和城乡贫困群众“就医难”的问题。出台《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修订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按当年度缴费金额的26.7%给予补助,一般对象可获得的最高补助金额从10000元增至13506元,并将随着我市平均工资的提高而逐年提升。区委区政府还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困难老人生活补助办法》,每月给予困难老人150元的生活补助;率先建立社会救助对象认证制度,把低保边缘户纳入到困难群体的保障体系;出台《临时生活困难补助办法》规范临时救济行为;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出台《集美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试行)》、《集美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发办法》,加大对残疾人的关爱力度;印发《集美区困难家庭教育救助办法(试行)》,设立1000元至5000元的多档救助标准,帮助困难家庭、因病因灾返贫家庭的学生继续进入高中和大专院校接受教育;推进集美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由原来的7262平方米扩大至13097平方米,社区康复示范区已顺利通过省级验收。(陈季玉)

分享到: 

[ 收藏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