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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的“失”与“得”

时间:2006-12-25 15:49 阅读人数:

  12月24日,侨乡集美杏林村的4000名失地农民,集资入股2500多万元兴建大众温泉游泳池,建设项目规划与设计在通过专家组审定后已开始投建。据了解,这个大众温泉游泳池总面积达5万平方米,建成后将成为厦门市最大的游泳馆,成为群众办体育的先进典范。

  杏林村是厦门园博园的所在地,由于国家园林建设的需要,被征用了虾池、海域、土地,于是4000多村民成了“失地农民”。面对失地失渔,杏林村党支部、村委会把群众组织起来,利用土地补偿款集资入股,开发中洲岛温泉,建设大众化游泳场馆,为厦门市民提供一处休闲娱乐健身的好场地。4000多名失地农民因此成了“股民”,他们拥有大众温泉的股份,每年可以从大众温泉中得到分红。土地是农民的生产资料,失去生产资料本是一件坏事,然而通过别的努力,通过其他渠道重新获得机会,又得到了另一种新的生产资料,这就是失地农民的“失”与“得”。

  近几年来,随着集美台商投资区的建设发展,集美区先后产生了3万多失地农民。如何让这些失地农民重新就业,成了集美区委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集美区从上头亭、叶厝、杏林等村失地农民集资入股办项目经验中悟出了失地农民“失”与“得”的辩证关系。大家一致感到,失去生产资料并不可怕,关键在于政府应如何把这些失地农民组织发动起来,通过努力去创造新的生产资料。于是近几年,集美区先后总结推广了上头亭村、叶厝村、杏林村等失地农民集资建工业厂房、商贸大厦、开发温泉游泳池的成功经验,一手抓社保,一手抓“同发展共富裕”项目,全区失地农民先后开发了16个同发展项目,总投资达2亿多元,使农民变“股民”、村民变市民,失地农民得到新的就业,从而加速了农村城市化进程。集美的经验告诉人们,失去旧的,但是却能得到新的,而且经过不断的努力,新的可以变得更好。(王文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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