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12-31 11:22 阅读人数:
12月26日以来,为进一步推动全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面推进我区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区精神文明委和区委宣传部、文明办、综治办、效能办、工会、安监局、环保分局等组成的考评小组对新申报2006-2007年度区级文明单位的13家单位进行了检查考评工作。考评的内容包括领导机构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资料及氛围、人居环境建设、规章制度和工作成效等方面,采取总体汇报、问卷评测、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区级文明单位是区委区政府授予四个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称号,也是企业全面自查自评,找出差距、提高标准的过程。(集美报 郭妮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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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文明单位公示名单
区人劳社保局 区民政局
区老干局 区委编办
集美文教区管委会 区青少年宫
区文化馆 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区委新闻报道组 区国税局灌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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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上公示单位如有异议,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通过本人、来电或来信等方式向集美区委文明办反映,电话:6064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