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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光明获市十佳新闻工作者称号

时间:2006-11-14 11:17 阅读人数:

  11月8日是新中国第七个记者节。我区广播电视台台长林光明同志荣获“厦门市第五届十佳新闻工作者”的荣誉称号。市领导陈炳发、杜明聪、郭振家、桂其明为获奖对象颁发奖章和证书。

  市委副书记陈炳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与人民同行、与时代共进的全市新闻工作者致意节日的祝贺。他同时希望新闻工作者们继续当好正确舆论的倡导者,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社会进步的推动者,为厦门的前进喝彩、为跨越式发展加油、为和谐社会增辉。

  刚刚当选“厦门市第五届十佳新闻工作者”的我区广播电视台台长林光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个荣誉称号让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新闻事业的重视,对新闻工作者的关怀,感受到了社会对新闻工作者的理解、支持和肯定,让我感受更多的是责任的重大。

  1980年参加新闻工作的林光明,从业26年来保持着新闻工作者应有的敏感、勤奋、正义、负责、求实的作风,积极做好新闻策划、协调、采访、写作和编辑等工作,还组织采写过的多篇获得省、市广播电视政府奖的新闻作品。其中发表在《厦门日报》头版头条的4000多字长篇通讯《魂系海沧开发梦》,还成为我市第一篇宣传海沧台商投资区的长篇新闻作品,引发了人们对海沧的关注。(刘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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