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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法院“执行难”的一项新举措

时间:2006-10-09 15:48 阅读人数:

  我区建立多部门的执行工作协调机制

  强制执行率上升,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下降,阻挠执行现象时有发生是当前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瓶颈”。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近日集美区出台了一项多部门参加的“执行协调机制”,今后的执行工作中,各成员单位将充分发挥联动作用,建立起执行威慑机制,确保人民法院能依法执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

  根据协调机制的规定,集美区成立了由区委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人大、财政、土地、工商、监察等16个部门组成的执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机制。今后,集美法院将依托院内的信息系统,把立案后两个月内仍未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在“厦门市法院执行网”上公布,有必要的还将向社会公开。同时区法院将有针对性的向成员单位发出协调通知书通过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出境、工商登记、日常高消费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而对于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构成要件的被执行人,法院将向公安机关移送,由公检法等部门快审、快判,在辖区内形成执行威慑机制。(刘意婷 陈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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