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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推广民房建设“施工牌”制度

时间:2006-09-12 14:51 阅读人数:

  9月4日,城管执法人员来到后溪镇岩内村2家民宅在建工地,看到悬挂“施工牌”上标注的持证人、建设地点、用地许可证号等批准的内容后,交代了注意施工安全事项后离去。据悉,我区率先在全市实行的村民建房统一悬挂施工牌制度,不仅让房东、施工者省事,也让城市管理部门省心。

  据城管执法人员介绍,在平常对建设用地巡查及查处的过程中,由于人员轮班轮岗、改换责任片区等原因,实施检查的具体执法工作人员也会不同,加上节假日值班人员接到某一宗建房投诉时,或指令就地就近阻止或报请增援执法,不可避免会造成多次对同一建设用地及是否持有准建手续进行检查。导致对同一处建设用地的频繁检查,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也使得建房监管工作效率大打折扣。

  结合上述情况,今年8月初始,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后溪中队首先在辖区范围内实行建设用地“挂牌施工”制度,巡查中要求合法手续建设者必须在建设用地施工现场挂贴项目用地批准情况公示牌,统一挂牌施工。施工牌内容包括:持证人、建设地点、用地许可证号和占地面积,东西四至,以及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楼层高度、建筑面积等。同时,规定了施工牌的具体尺寸与标准规格、以便统一管理。“村民建房统一悬挂施工牌”制度实行一个月来,得到辖区群众的普遍支持和积极响应。(吴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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