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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期开工的项目要交纳土地闲置费

时间:2007-07-03 15:33 阅读人数:

  6月25日是第17个全国“土地日”,“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是今年土地日宣传主题。为此我区采取多项举措通过深度挖潜管住总量、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

  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区委区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即把好项目用地关,杜绝圈地行为,提高落户项目门槛,在签订进区协议中明确规定,不能按期开工的项目要按规定交纳土地闲置费,补交土地出让金;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依法坚决收回使用权;运用价格杠杆,节约土地使用,将各工业区每平方米土地出让价格从原来的160元提高到200元,通过地价杠杆调节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源合理有效配置;把好规划关,提高投资强度,要求工业项目容积率达1.0以上,建筑密度提高到40%至60%;根据不同投资类型确定投资强度,内资企业每亩不低于200万元,外资企业每亩不低于30万美元;盘活土地存量,确保项目建设,制定奖励政策鼓励落户企业增资,提高土地投资密度;对征而未用、供而未用的土地和大项目预留地进行调查清理,落实限期进场建设、置换盘活及依法收回等规定。至6月下旬,先后清查闲置企业用地34宗,收回25宗共1500余亩。(吴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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