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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拖欠赖债者可获法院悬赏金

时间:2007-07-02 15:31 阅读人数:

  6月29日,区法院在我省首次推出“悬赏执行”制度,并正式通过集美法院信息网络对外公布。从即日起,凡是向区法院举报长期拖欠、赖债“老赖”的举报者,最高可获得实际执行款20%的悬赏金。

  区法院出台了《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关于悬赏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对“悬赏执行”制度做了详细说明。悬赏执行具体是指执行法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通过贴公告、登报纸、上电视等方法公开披露长期拖、赖债人的身份及债务等情况,要求被其在限期履行法律义务,并告知其不履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鼓励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举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承诺举报有奖。悬赏执行举报采取实名制,执行法院应对举报人的信息和身份予以严格保密。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执行到位后,区法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即债权人的悬赏承诺向举报人兑现最高20%的悬赏金。

  区法院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如何有效的执行法院审判一直以来都是工作的难点之一,一些“老赖”负债累累,却又花天酒地、挥霍无度的。要解决“执行难”,除了需要法院进一步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外,还需要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共同揭发铲除恶意赖账者。此次“悬赏执行”制度的推出不仅是区法院对破解执行难的有益探索,也将给“老赖”们沉重打击。(林志杰 倪斌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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