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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安全要求的私房不准出租

时间:2006-05-09 10:08 阅读人数:

  即日起至5月30日,我区集中开展私房出租户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此整改出租私房的火灾隐患,从根本上改善防火安全条件,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介绍,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包括,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和疏散楼梯及其安全出口;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疏散通过、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的。(吴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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