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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集部队租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开始

时间:2007-06-11 16:34 阅读人数:

  6月4日,区政府召开军队租赁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驻集部队空余房地产租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副区长曾文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统计,近3年来,驻厦部队空余房地产租赁场所共发生火灾7起,其中我区就发生一起。在被调查场所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违规违章建筑,不同程度地存在建筑耐火等级低,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全,火灾负荷大,而且经营单位和个人管理不善,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员工自防自救能力差等问题。

  此次专项治理从5月21日至8月20日,为期3个月,治理范围包括各驻集部队空余房地产租赁场所及其它对外经营场所,重点治理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外口公寓和“三合一”场所。治理工作按照“落实责任,确保实效”的原则,采取自查自纠、依法查处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陈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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