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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接到投诉信之后

时间:2006-04-16 16:28 阅读人数:

  区委书记曾晓民前不久接到一封署名“一名打工者”的来信,信中说,自己应聘的企业不承认他到厦门市第一医院体检的证明,要求他到集美某定点的门诊部体检,但某门诊部收了钱后,却没有体检就给他开了健康证明。曾晓民十分气愤,马上批示要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详查此事。

  由于这位打工者信中并没有留下姓名、联系电话和单位,集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无从查证,但这种现象引起了他们的高度重视。在与区卫生局深入企业和医疗单位调查研究后,联合发出《关于加强集美区新进员工体检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类用人单位实施新进员工体检必须到经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有体检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用人单位录用员工有要求体检的,应提前告知应检查的项目,由求职者自行选择体检单位,员工只要持有本市有体检资质的医疗单位90日内提供的体检证明,用人单位应予以认可,不得以在非定点体检单位体检为由而不于录用。如今,新进企业的员工不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而体检也实实在在开展起来。外来员工高兴地说,多亏写给区委书记的一封信。(集美报 陈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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