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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低保养懒人”

时间:2006-04-15 16:25 阅读人数:

  “最低生活保障”是我们党和政府对城市中那些家庭没任何固定收入或残障、孤寡、丧失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的居民,家庭中虽有在职人员,但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居民,按“低保”标准给予的一种社会救济。应该说,这种举措充分体现了政府的一种务实、又看得到的关心与救助。然而,笔者在近几年参与社区就“低保”事宜入户调查探访中,发现一些地方有“低保养懒人”现象。例如,少数不够自觉的居民,颇能钻政府低保政策的空子,当他们用不正当的欺骗手法弄到低保款后,就不想要求重新再就业了,论工作能力、身体条件都不错的人,盖因每月的低保款与新就业的月薪差距不太。有的说,上班每月才五六百元,天天要准时上班、点名、打卡、名目繁多的关卡、与其这样,倒不如坐享低保待遇,在家天天快活轻松,无形中形成懒人族,出现畸形的就业观。因此,街道、社区在审批申请低保时,应加强调查走访的力度,切忌走过场。如今有的人脸面都不顾了,一味“哭穷”,什么夫妻俩没工作,生活困难啊,听起来蛮可怜的,但情况并非如此。有的住的上百平方米的楼房、家电、家具一应俱全,还享受什么低保呢?(王景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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