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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为农民工案件设立“绿色通道”

时间:2007-04-24 10:07 阅读人数:

  区法院针对农民工追讨工资、追索劳务费用、要求享受工伤待遇等涉及农民工案件日益增多的特点,从2003年起设立“绿色通道”,4年来共受理涉及“农民工”案件2891件。全部实行快受理、快审理、快执行的原则,受到农民工的欢迎。

  热情帮助指导农民工收集证据

  文化低、工资收入低是农民工普遍的特点。在许多案件中,经常碰到的是民工连为谁打工都不清楚,防范意识较弱,一碰到纠纷矛盾时不知道该起诉谁,手上也没有证据。集美法院立案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民工进行诉讼指导。手头上没有证据的,指导他们采取互相证明等多种方式收集证据,当日及时立案民工的申诉。需要审查案件当日移送业务庭,立案庭将有关情况与业务庭立即进行沟通,争取早日送达及排期开庭调解。针对部分农民工在调解时认为调解就是与对方妥协,或怀疑调解的法律效力的情况,明确告知农民工调解的性质和意义,充分尊重农民工的意愿,争取在立案时及时调解。

  快审速裁、强化审理

  许多农民工来自外地,进行诉讼活动时住宿、交通不方便。为此法院在审理涉及农民工案件时采取快审速裁,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加快审理。凡原则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原则,各庭推行“速裁”程序。在审理中还针对农民工证据意识不足、经济状况较差的情况,将调解工作贯穿审理农民工诉讼案件的全过程,庭前、庭审、庭后全方位调解。如果调解过程中双方达成初步的调解意向,该院马上要求付款义务方立即准备资金,即携款参调。调解协议一旦达成,农民工在签收调解书时就可以获取相应的款项,实现即时兑现或即时部分兑现。

  快执清欠、提高执行力度

  集美法院将追讨农民工工资案件列为重要案件来办理,成立专门执行小组专人负责。由于欠薪企业经营者经常携款潜逃,容易引发民工上访等集体性过激行为的发生。集美法院从2003年开始规定对拖欠工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安排。在执行局成立涉农民工案件执行组,组织精干执行人员执行和主动调查被执行财产。并向社会公布执行专用热线电话,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件联系卡”,打破8小时工作制,凡申请执行人用电话报告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被执行人财产下落的,区法院都在规定时间内出警执行。(林志杰 倪斌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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