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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集美农村自来水一户一表城乡同价

时间:2007-04-18 09:56 阅读人数:

  4月上旬,灌口镇李林村农民蔡先生轻轻旋转家里的水龙头,即刻,白哗哗的自来水喷涌而出。接着,他再看看慢慢转动的水表盘,激动地说:“用井水几十年,每天提水麻烦水质也不放心,现在用水真是方便又放心,用多少算多少,以后用水要省着点。”据悉,像蔡先生这样,我区农村实现自来水抄表到户,将让李林村700多户村民永续受益。

  做好农村自来水建设工程,是市、区两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一项重点工程。此前,我区已经基本实现了村村通自来水的目标,但水务集团的自来水只送到村口,同时,从村口到村民家中的管道铺设和维护都是由村里自行负责解决,用户缴纳的水费也是根据村口的总表来计算。由于管道点多线长、维护难,加上破损溢漏、耗费大,原本每户只需要缴纳每吨1.8元的水费,结果加收到每吨2.3元还不够支出。对此,村民意见很大。作为试点村的李林村,20多户村民有幸成为厦门市农村第一批抄表到户的用户。现在实行抄表到户后,村民只需要付自家水费即可。水务集团表示将争取在2008年底前,完成辖区农村的抄表到户工作。届时,集美农村人口享受与城市一户一表的同样待遇。

  据了解,我区农村实现抄表到户后,也将执行厦门市农村供水统一价格,即每户每月15吨以内,单价为2.60元/吨(含0.80元/吨污水处理费);超过15吨部分,每吨为3.10元。从2007年8月1日起,每户每月15吨以内,单价为2.80元/吨(含1.00元/吨污水处理费);超过15吨部分,每吨为3.30元。(吴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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